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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016-09-09 14:08:48
(一)单位申请的需在鉴定申请表封面盖好公章;表格打开贴好照片、需在左下角空格内加盖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章;左半边填写完整,右半边不用填写。
(二)递交材料时间: 每月
10日---20日 工作日 上午9点—11点。
(三)参保职工提供参保证明原件(带鉴定表到中心开具)
(四)地址:体育场路
4号,电话65235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