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单位必须于当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前,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申报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
②中心核定后,把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分两笔数据通过专线传输给银行托收。两笔金额同时有足够的资金予以扣缴时,才能扣款成功。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为正常扣缴时间。在扣款时间内,单位应该在银行托收账户上留足金额以便扣款,逾期不再补扣。当月未扣缴到账的,次月起将作为欠费处理。单位应按补缴规定,申请补缴。
③扣缴成功后,中心按规定将扣缴金额分别计入员工个人账户及相应的统筹账户。单位在扣款到账的5个工作日后,可至托收银行领取《专用缴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