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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4: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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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苏园劳保〔2013〕20号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3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1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为144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20元,最高为2880元(详见附表)。
        二、2013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170元,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08.5元。每月大病补充保险保费2.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表:201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险种及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1
2100
420
2
2300
460
3
2500
500
4
2700
540
5
2900
580
6
3200
640
7
3500
700
8
3800
760
9
4200
840
10
4600
920
11
5000
1000
12
5500
1100
13
6000
1200
14
6600
1320
15
7500
1500
16
9000
1800
17
11000
2200
18
14400
2880
基本医疗保险
2170
108.50

说明:1、本表所列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大病补充保险保费按2.5元/月从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2、本表适用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如此期间内缴费比例发生变化,缴费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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