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点一览表
园区住房公积金委托办理服务网点一览表 |
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联系电话 |
启迪综合服务委办网点 | 旺茂街9号启迪设计大厦一楼 | 1.购房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周一至周五) 2.购房后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 4.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周一至周五: 9:00-17:30 周六: 9:00-12:00、13:30-17:30 | 62381857 |
新城邻里中心委办网点 | 现代大道158号新城邻里中心三楼B304室 | 1.购房后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 3.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周一至周六: 9:00-12:00、13:30-17:30 | 67631622 |
斜塘邻里中心委办网点 | 松涛街997号斜塘邻里中心三楼D305-1室 | 67631801 |
湖东邻里中心委办网点 | 星湖街178号(会心街)湖东邻里中心主楼二楼Z323室) | 67631856 |
景城邻里中心委办网点 | 九华路65号景城邻里中心四楼404室 | 67631626 |
东沙湖邻里中心委办网点 | 东沙湖路100号东沙湖邻里中心四楼404室 | 67631826 |
二、业务说明
购房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包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购房后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普通房源,除保障房、拆迁房、房改房等特殊房源外,需在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办理。
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
1. 按月委托还贷提取,指缴存人委托中心与贷款银行,在其每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制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适用贷款银行请至“专题专栏-住房保障-委托还贷提取”查询;
2. 按月主动摊还,指缴存人每月提取固定额度园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3. 一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指缴存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市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一年可以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个人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均采用线上自助办理申请方式,申请人关注“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公众号点击右下方“自助服务”,选择“个人中心”,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个人租房委提”登录后申请。
2.线下窗口受理申请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缴存人因租赁房源编码规则不统一或房源信息同步不及时等客观原因,无法线上正常提交申请的;二是单位派驻至苏州大市范围外地区工作租房自主的;三是与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委托的具有在苏州市开展房屋租赁代理资质的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房自住的。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所需材料请至“业务指南”查询;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未制作过社会保障卡的除外);
3.目前服务对象仅限企业职工缴存人;
4.购房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仅限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办理,其他人不可代办;购房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仅限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