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1-06 17:40:21 |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字号: [ 大 中 小 ] |
|
关于增设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工伤定点医院的通知 |
苏园劳保[2009]45号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园区公积金会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的医疗救治,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现决定增设苏州瑞华医院为园区公积金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只限于工伤医疗救治)。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