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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 14: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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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2012年度医疗保险年度救助工作的通知 |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社工委、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园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救助待遇,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医疗救助办法》,并结合苏州市区2012年度医疗保险年度救助标准,经研究决定,园区2012年度医疗保险年度救助仍按《关于做好苏州工业园区2009年度医疗保险年度救助工作的通知》(苏园劳保[2010]1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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