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1 日下午,园区南部市民中心一楼的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基层办事处独墅湖网点迎来一项新业务“零”的突破。1965 年 1 月出生的胡先生成功办理了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报销,成为园区首位线下办理此项业务的参保人。
胡先生满脸笑意,难掩激动:“我退休虽延迟了一个月,但国家帮我报销了养老保险费用,失业金能全归我自己用,生活更安稳了,下个月又能领退休金,心里踏实多了。”
在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同时,为给大龄领金人员提供更有力保障,国家出台暖心政策: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在江苏省内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中最低缴费标准部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由失业保险基金报销。简言之,国家为大龄领金人员 “减负”,帮忙承担部分养老保险费。
该政策办理流程简便。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既可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 APP 等线上渠道办理,也能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一次性申领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友情提醒各位大龄领金人员:
1.大龄领金人员在江苏省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自愿选择缴纳任一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但失业保险基金仅承担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若实际缴费低于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报销时也将按实际缴费金额支付。
2.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相关费用会在次月底前发放至大龄领金人员申请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因此,申请前别忘了先去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
这项政策切实为大龄失业人员考虑,大大增加了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朋友,赶快行动起来,接住这份 “政策红包”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