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完善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方针。近年来租赁市场持续改革,在居住高品质、高质量等方面持续创新,积极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形成多层次、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国家、市区及园区相关文件规定,不断完善个人租房提取流程,疏通各技术环节,开启全流程线上服务模式,进一步方便参保员工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业务。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苏州市内无房,租赁苏州大市内住房用于自住,可申请委托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此次调整存在以下优点哦!
中心微信端申请、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无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在线校验有无房产、在线验证房源真伪、每月定期发放!
大家一起来看看具体如何申请吧!
Q1:我之前未办理过个人租房一年二次提取公积金业务,现在办理个人租房委托提取前,可否先办理个人租房一年二次提取公积金业务?
本次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过渡期内,存在自本次调整之日往前一年内,缴存职工符合原园区租房提取规定、已实际支付租金未按原办法提取的月份,可线下一次性补提公积金,每月补提取金额不超过本次调整规定的最高限额。
Q2: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申请人(含配偶)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直接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不动产权利人签订租赁合同;
3、符合省市有关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
4、在园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5、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存在有效的还贷提取、患病提取、租房提取等支出计划,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只能存在一个有效的提取计划;
6、公积金账户留存最近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
7、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最多可递交两次租房委托提取申请;
8、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支付同一套房屋租赁费用,配偶需共同签订租赁合同。
Q3:每月可以提取多少?
个人提取最高限额1500元/月,夫妻双方共同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月。员工及配偶租赁同一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共同申请,每月提取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月租金。
Q4:怎么申请呢?
缴存职工应在房屋租赁有效期限内(不含最后一个月),通过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提交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点击“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租房委提—个人租房委提申请”进行登录信息验证;
(二)完成实名验证,填写个人婚姻状况,系统审核申请人(含配偶)是否具体提取资格,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满足提取条件;
(三)申请人如实填报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房源区域、产证编号、所有权人姓名、证件号码、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元/月)、签订日期等信息,并上传像素清晰、要素完整的住房租赁合同电子文档;
(四)系统核验申请人填报的租赁房源是否真实有效,租赁合同要素是否完整,房源信息是否准确,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委托提取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确认后提交审核;
(五)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生成个人租房委托提取计划;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结果。
Q5:每月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个人租房委提审核通过的,自申请次月起按月社会化发放。中心在每月2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生成当月提取金额,3个工作日发放至申请人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
个人租房委托提取计划生效之后按月提取,一次申请提取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如申请人及配偶需继续租房自住并提取公积金的,需重新在线上提交符合规定的委托提取公积金申请。
Q6:如何查询递交的申请有无通过呢?
申请人递交了个人租房委托提取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点击“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租房委提—租房委提计划查询”可查询当前的审核状态。
Q7:递交申请后,审核不通过了,请问如何操作?
缴存职工递交了个人租房委托提取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可查询审核情况。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租房委提失败查询”,可查询审核失败原因,请按审核要求,重新递交申请。
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还有其他配套功能哦,比如查询历次个人租房委托提取的金额和办理个人租房委托提取计划终止等,小伙伴们可以在“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租房委提—”菜单下进行查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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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