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苏州工业园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从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调整到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这也就意味着,2020年的结算年度在原有基础上延长了三个月,从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变为2020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本次医保结算年度一共为15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入账?医疗保险待遇是否有影响呢?
医保个人账户
园区医保在职员工个人账户入账一直为按月入账,本次结算年度调整不会对此类人员的入账造成影响。
园区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入账为年度入账,所以4月1日个人账户会增加一次补预划。2021年年度个人账户入账将于2021年7月1日进行。
2021年4月1日零点将补预划2021年4月-2021年6月三个月的个人账户金额,补预划金额为: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补预划337.5元;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补预划387.5元;
建国前老工人补预划450元;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预划437.5元。
医疗保险待遇
1、问:2020年度职工门诊地方补充保险有何变化?
答:2021年4月1日起,地方补充保险额度相应增加3个月额度,即:在职人员增加1000元,从4000元调整为5000元;退休人员增加1200元,从4800元调整为6000元。地方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不变,在职仍为600元,退休仍为400元;地方补充保险的结付比例也不变。增加的地方补充保险的额度,可以在补预划的个人账户用完后直接刷卡结算,起付线只需要累计自负满一次即可。
2、问:2020年度门诊特定项目额度如何调整?
答:职工医保有年度封顶线的门诊特定项目(老年性白内障、家庭病床费用限额不增加)相应增加3个月额度。(例如:从2021年4月1日起,放化疗康复期额度增加2000元,调整为10000元。)增加的门诊特定项目的额度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实现待遇的无缝衔接。2021年7月1日后,门诊特定项目额度仍为调整前的额度。
3、问:2020年度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康复期、癫痫和炎症性肠病(限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的门诊特定项目资格如何变化?
答:职工医保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康复期、癫痫和炎症性肠病(限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在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顺延至2021年6月30日。
4、问:2020年度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结付有什么变化?
答:2020职工医保年度(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住院起付线、结付比例、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累计等,都以一个医保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如:住院起付线,结付比例保持不变。住院次数、住院费用均在15个月内进行累计。
5、问:2020年度实时救助如何调整?
答:实时医疗救助年度结算周期相应顺延3个月,正常享受实时医疗救助待遇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顺延至2021年6月30日。
2021年4月1日起,2020年度职工实时救助额度增加3个月的标准,即增加500元,从2000元调整为2500元,增加的实时救助额度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6、问:医保结算年度调整后,居外人员个人账户社会化发放有什么变化?
答:对已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且就医地已开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将不进行个人账户发放,异地就医人员可持省标卡直接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符合居外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发放条件的参保人员,将于2021年7月份进行居外账户发放,4月1日补预划的剩余金额也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