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参保群体需要,顺应节能环保等要求,中心将对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权益记录单进行优化升级。
一、优化权益单发放周期
为更加直观、清晰、完整地反映园区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履行社保(公积金)义务、享受社保(公积金)权益状况,权益单发放周期由半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对账期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例如:202006期权益单,对账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居民参保权益单对账期保持不变,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创新权益单发放方式
(一)发放方式
社保(公积金)权益单默认以邮寄方式发放纸质权益单,同时参保人员也可通过中心网站等自主查询和打印。社保(公积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如不便于接收纸质权益单,也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多种途径选择取消投递纸质权益单,之后将不再寄送当期纸质权益单。
(二)选择路径
1.参保个人
参保个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可通过中心网站、24小时自助服务机等途径选择取消投递当期纸质权益单。参保人员在期限内如改变意愿需重新获取纸质权益单的,可在当年6月30日前进行撤销。选择结果以6月30日前最后一次操作为准。
2.参保单位
有参保单位的在职人员,也可委托单位选择取消投递当期纸质权益单。参保单位受参保员工委托后可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缴费客户端—业务办理—纸质版权益单退订”模块,上传取消投递当期纸质权益单人员名单。如员工改变意愿需重新获取纸质权益单的,参保单位有义务配合员工依照流程至中心打印纸质权益单。
个人和单位选择取消投递纸质权益单的,均仅限当期权益单。
三、提升权益单分发效率
为确保纸质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顺利发放,提升参保企业发放效率,中心在权益单上设置了“分发流水号”一栏。单位自主编制并上传分发流水号后,权益单在投递时会根据单位提供的流水号分类排序,以便参保单位内部分发。
参保企业可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企业缴费客户端—基本信息维护—个人权益记录单分发流水号”模块上传纸质权益单分发流水号。分发流水号可由单位根据部门、班组、项目、工号或其他规则自主编制,字数不超过16个字符(1个汉字为2个字符),流水号仅限当期权益单有效。自2019年起每年12月不再生成权益单,故系统将取消12月企业缴费客户端上传分发流水号功能。同一参保人员,既选择了取消投递当期纸质权益单,单位又上传其纸质权益单分发流水号的,将根据个人选择不再发放纸质权益单。
“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权益记录单能够如实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公积金)义务、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权益状况,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园区从1997年首次发放对账单至今,中心业务不断丰富扩展,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样式也历经多次调整。为不断满足参保人员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中心也将进一步深挖潜力、提升效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