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切实稳定就业岗位,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根据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稳定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1号)文件精神,园区社保中心配合就业管理中心贯彻实施补贴政策,及时启动稳岗补贴发放工作。
稳岗补贴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享受对象为依法参加园区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上年度末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园区城镇登记失业金率。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为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及时享受稳岗补贴,园区建立就管、社保和监察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园区社保中心配合就管中心对企业依法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保险缴纳金额进行严格审核。
统计显示,截止目前,园区共受理申请稳岗补贴企业937家,发放补贴7491余万元,涉及职工23.5万人。稳岗补贴这一政策的落实,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困难,减轻了用工成本,为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提供了保障。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