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顺畅接续,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园区公积金与园区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年累计转出4807人次,转入1356人次。
转移接续新政实施以来,“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业务骨干赴省、市学习,第一时间了解部、省、市发布的各项政策,及时掌握各项业务经办规程。园区作为一个独立的统筹区,在转移接续工作中,首先需要具备自己独立的行政区划代码,“中心”积极与省人社厅信息中心联系,并递交了正式的申请,9月份,园区行政区划代码正式被批准为“320540”,人社部网站的相关信息也随即被更新。“中心”在平稳扎实地推进转移接续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部、省、市的经办规程,按照3个“15工作日”的时间节点要求,核对每一张接续信息表,准确无误的收发每一封转移接续专用信函,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单位和参保人员,把好转移接续工作中的每一关。“中心”还设立了转移接续的专用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保证在工作时间每一个咨询电话都能接通,确保了园区与全国2800多个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及广大转移人员的沟通和联系。为了更深入广泛的宣传转移新政, “中心”举办了多次转移接续的专题培训,近期,“中心”在现代大厦现代会堂举办了一场针对园区流动就业较大企业的转移接续大型专题培训,近400家企业的人事专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中心”就转移接续的政策、经办流程以及在经办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重点的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解释。截至目前,“中心”共收到转移接续申请1356份,并将《转移接续联系函》全部寄出,共开具参保缴费凭证4807份,寄出1050份《转移接续信息表》,共接听转移接续咨询电话1.5万次。
《暂行办法》的实施,全面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维护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中心”将继续根据文件规定,不断完善各项业务环节,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同时加快建设信息系统开发调研,为实现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联网做好准备,给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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