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苏园劳保[2009]2号)文件精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9年2月完成园区失业会员失业保险金待遇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主要是对失业保险金的下限标准进行调整,最低标准由45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为确保失业会员能及时享受到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对目前在领失业保险金且领取金额低于最低标准的会员进行了调整,涉及调整的共计480人。另外,从2月份起,新失业会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也将按新标准审批执行。
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从2009年 2月份起,园区失业会员将按照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628882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