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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1 19: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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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用人单位:

    根据苏园劳保(2006)51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培训工作即将全面推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园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部分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各单位参加培训人数不限。

    二、培训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实务;2、工伤保险实务;3、公积金操作实务;4、劳动合同管理;5、劳动监察实务;6、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

    三、培训方式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局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培训活动。

    四、培训时间地点

    计划分区域进行培训。初步安排娄葑地区用人单位培训时间在6月上旬,唯亭地区用人单位培训安排在6月中旬,胜浦地区用人单位培训安排在6月下旬,中新合作区用人单位培训安排在7月份进行。

    每期培训时间为一整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须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上加盖“2008年度培训合格”印章,未取得2007年度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的人员由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该证。

    六、其它事宜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对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不合格,或有投诉、举报经调查确有违法事实存在的用人单位,必须派人参加岗位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该认真遵守培训期间的作息时间安排,不得随意请假、缺席。

    3、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将把用人单位参加园区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情况作为评定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依据。

    七、报名方法

    请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确定本单位“预备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好《报名表》,于5月28日之前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统筹安排,分批确定具体培训人员及时间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实际经营所在地,将培训名单报至以下联系人。

 

 

区 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中新区

湖 西

王 雁

66680689

wangyan@sipac.gov.cn

66680699

湖 东

薛 期

66680690

xueq@sipac.gov.cn

娄葑

镇 区

孙晓琼

66680691

sxq@sipac.gov.cn

北 区

李 俊

66680634

ljun@sipac.gov.cn

车坊、斜塘

黄晓华

66680676

huangxh@sipac.gov.cn

唯亭

东 区

张 序

66680693

zhangx@sipac.gov.cn

西 区

冯云飞

66680685

fyf@sipac.gov.cn

胜浦

 

虞 飞

66680692

yufei@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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