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方便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业务试点。该项业务是指中心根据员工申请,按照不高于上月实际还贷额标准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划入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内,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开的原则,中心目前主要针对购房贷款在园区农行或园区中行的员工开展此项业务,在适当的时候将对在所有银行贷款的员工全面推开。
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推出,省去了贷款员工一年两次到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大大方便了员工,同时也实现了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基金的封闭式运行,确保住房基金安全。
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11楼服务大厅办理申请。
业务办理指南和表单下载详见“机关事业住房公积金”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