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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4 16: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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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园区失业保险金最低享受标准的通知

从2007年8月1日起,园区公积金失业救济金最低享受标准作相应调整,从每月320元调整为每月400元。具体调整如下:

    1、2007年8月1日前已申领失业救济金的,凡失业救济金标准低于每月400元的,从8月份起统一调整为每月400元。

    2、2007年8月1日后申请失业救济金的,失业救济金最低享受标准按每月400元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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