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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16: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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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申报单位调整公积金年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

    根据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积金月缴交额下限的通知》(苏园劳保[2007]10号)的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公积金A、B、C三类综合保障计划的月缴交额下限。

    年度申报单位的A、B、C类计划会员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若低于14400元,各单位可在7月6日前至“中心”为其办理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手续(填写表格A5和A6),进行重新申报。

    对于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低于14400元的会员,单位未办理基数调整手续的,“中心”将于2007年7月操作年度申报单位缴费时,自动调整其年缴费基数至14400元。

    为保证7月公积金的正常扣款,请各年申报单位按规定及时在园区农行的委托扣款账户上存入足够扣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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