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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7 16: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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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对帐单发放地址的通知

 各公积金单位及会员:

    2007年上半年对帐单将于7月15日开始发放。请各公积金单位及自谋职业会员事先做好发放地址的核对。

    单位对帐单的发放地址为单位在中心登记的联系地址。现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在公积金网站上的联系地址进行核对。若单位联系地址、电话或经办人员有变动,请经办人员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A22),于7月5日前将此表交至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自谋职业会员对帐单的发放地址为本人在中心登记的家庭住址。若住址有变动,请会员本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自谋职业人员情况登记表》(L1),于7月5日前将此表交至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针对以往因地址错误导致对帐单无法发放的情况,现提醒各公积金单位和会员要及时做好各项信息的更新,以保证相关权利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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