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会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方便公积金会员就近持卡购药,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06年11月1日起接受 “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报。凡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定点条件的园区和苏州市区零售药店均可申请。我局将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设置规划》进行选择性审批。对于已取得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资格的零售药店,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审批。
受理时间:2006年1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受理地点: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66680662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