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从2006年9月27日起,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列入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会员从2006年9月27日起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园区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目前,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的联网工作正在进行中,在联网工作完成前(具体联网刷卡时间另行公布),会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单位汇总至“中心”办理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