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
因“十一”放假,原定2006年10月1日至5日进行的年度申报单位人员增加、减少和缴费基数补充申报手续的办理时间,改为2006年10月8日至12日。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