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业务流程,加强公积金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从2006年7月15日起,“中心”对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实行社会化发放。
会员至“中心”办理回农村居住地务农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手续,由“中心”对会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材料,并向会员出具《业务受理确认单》。“中心”在受理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苏州市商业银行将会员的提取款项转帐至其公积金会员卡的银行帐户,会员可持公积金会员卡至苏州市商业银行网点提取款项。
未取得公积金会员卡的会员仍按原来办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