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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6 10:2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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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单位对帐单发放地址的通知 |
各公积金参保单位:
2006年上半年度对帐单将于2006年7月15日起开始发放。单位对帐单的发放地址为单位在“中心”登记的联系地址,为确保对帐单及时、准确发放到各公积金单位,现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在公积金网站上的联系地址进行核对。若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经办人员等情况有变动,请经办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单位情况变更申请表》(A22), 于7月5日之前将此表格交至“中心”单位服务科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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