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从6月5日起,“中心”对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调整,将部分公积金业务调整至国际大厦三楼,具体情况如下:
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① 非苏州市户籍劳动者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
② 城乡社区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三楼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① 单位公积金登记,人员增加、减少、转移,公积金申报缴费
②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公积金
③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④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家庭保障待遇申请
⑤ 购房提取、摊还贷款、租房提取申请
⑥ 园区公积金向区外转移等
从6月5日起,已经领取公积金会员卡的会员办理业务需出示会员卡,并输入公积金密码,经身份确认后,方可办理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