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九龙医院有限公司从2006年2月10日起,列入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苏州九龙医院与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行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前,公积金会员在九龙医院发生的符合园区公积金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后统一至“中心”办理现金结算,九龙医院与“中心”实行计算机联网后(具体联网刷卡时间另行公布),公积金会员可按规定持公积金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及病历就医,实现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