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中心简介
业务统计

企业参保登记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证明查验
表格下载
政策检索
个人编号查询
大厅排队情况查询
委托网点排队查询
社会保障·市民卡
单位预约取号

2005-11-25 15:00:28
访问次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字号: [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园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园劳保[2005]60号《关于转发〈关于调整苏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最高限额为69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6900元的按6900元计算,不到6900元的按实计算。从2005年12月1日各单位可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差额可在2005年12月或2006年1月的缴费中进行补缴。望各单位结合各自情况,落实补缴工作。

    特此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59849号-1 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424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联系我们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