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人[2005]9号)和《关于印发<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方案>的通知》(苏劳社人[2004]25号)要求,于2005年6月18日,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的全国统一考试,现已全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合格率为100%。
本次考核统一采用计算机网上考试形式。考核内容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命题,称为应知部分,即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考核,包括基础理论知识(政治)、综合知识(基金财务、审计稽核、统计信息、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法制)及专业知识(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第二部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命题,称为应会部分,即江苏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核具有职业准入考核性质,凡考试合格者,发给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证书”。
通过这次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提升了“中心”学习型组织形象。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纷纷反映,通过学习备考,更深刻地掌握了国家、省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有利于自身业务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