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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1 16: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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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6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园劳保[2005]29号)的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园区公积金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26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

    “中心”从6月份起,对原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在260 - 299元之间,并仍在领取失业金会员的失业金标准统一进行调整,按300元/月·人(另加30元医疗门诊费包干)发放,6月份失业金的调整金额统一在7月份失业金发放时补发。对于6月份是最后一个领取失业金月份的会员,调整部分将在7月22日前发放至“中心”为会员办理的银行存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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