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回乡务农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的业务操作,现将回乡务农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的业务操作调整如下:
1、规范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的代领操作
公积金会员回乡务农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提取,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如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中心”办理,可委托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提取(委托其他人员办理,“中心”不予受理)。受委托人必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会员本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方能办理提取业务。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回乡务农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提取,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农业户籍证明和回家务农证明等原件材料外,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规定格式的证明材料
从2005年7月1日起,公积金会员提供农业户籍证明、回乡务农证明必须使用《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并在证明表上加贴个人近期照片。《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可在网站“办事指南-公积金一次性提取-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