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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5 20:1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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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积金单位缴费提示 |
园区公积金单位:
按照园区公积金单位缴费流程,按月申报缴费单位应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前3个工作日,将会员的增加、减少、转移情况报“中心”1号、2号服务窗口。在确认本单位会员状况已成功变更后(使用缴费软件的单位将收到最新缴费会员名册的电子文件),方可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凡年度申报的单位应在每月15日办理会员增加、减少、转移手续,每月10日之前应将当月托收金额足额汇入农行托收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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