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善芹、周世杰:
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NO.20240701《责令退还社保待遇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周业胜(社会保障号码:320823196103162214)自2021年04月至2022年04月在苏州工业园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经查,周业胜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在江苏省沭阳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依法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处理意见》规定,周业胜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并退还不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经我单位多次催告,周业胜仍未退还相关待遇。因周业胜于2023年12月31日死亡,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待遇重复领取的处理意见》第三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我单位拟责令你退还周业胜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21316.50元。
如对上述拟作决定有异议,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可在15日内前来我单位退还相关待遇。逾期不提出或明确表示不陈述申辩,又不退还相关款项的,我单位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