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1月园区企业住房公积金补充申报期明确如下:
将1月7日至8日调整为1月份补充申报期,园区单位客户端网办功能正常开通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