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2023年中秋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9月29日至10月6日中秋国庆假日期间,网上业务正常开展(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停保业务暂停办理),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10月7日至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10月9日至10日为结算期。
请各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