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园区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措施的落实,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园区社保部门特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对园区相关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班组长、线长、主管等基层管理人员开展工伤预防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园区企业行业特点开设各类工伤预防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工伤预防、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交通预防、心理健康等等。培训采用课堂授课、案例研讨以及体感体验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受训人员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安全理念、亲身感悟工伤预防所需具备的能力,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二、培训对象
1、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园区内重点行业的企业中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企业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
2、企业基层管理人员
园区内重点行业的企业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线长、主管及技术骨干等。具体行业涉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设备制造业、危化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多个行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培训时段为2023年7月-2023年10月,由培训机构分期安排,并按期分别通知。每期培训时间为1天(8课时)。
2、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分为定点培训和上门培训两种方式。培训形式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课程。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采取定点培训方式;企业基层生产骨干培训采用定点培训和上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培训地点
定点培训在园区内,具体由培训机构按期详细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具体课程内容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针对性设置(详见附件),并建立参训人员考勤制度,参训人员通过考核后将给予发放结业证书。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收到具体培训通知后按要求积极组织报名,并按时反馈参训人员名单。
2、本次培训费用由园区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费用。培训中间提供工作午餐,培训资料在培训当天签到后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园区工伤预防管理人员培训方案.pdf
附件2:园区工伤预防管理人员培训报名地址
附件3:园区工伤预防企业基层生产骨干培训方案.pdf
附件4:园区工伤预防企业基层生产骨干培训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