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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14: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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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调整解读

  根据《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单病种定额结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园区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园区保障水平,2016年4月1日起对园区医疗、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结合园区实际,将有关政策业务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医疗保险
  (一)调整职工医保门诊待遇
  1、提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70周岁以下者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70周岁及以上者1350元提高到1400元。其中,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00元提高到1650元。

退休人员类别

个人账户入账金额

41

41

70周岁以下者

        1,150

          1,200

70周岁及以上者

        1,350

          1,400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600

          1,650

  2、提高职工医保门诊补助限额
  医保结算年度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补助支付限额分别由3500元、4000元提高到3800元和4500元。

人员类别

门诊补助限额

41

41

在职职工

3,500

3,800

退休人员

4,000

4,500

  (二)调整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提高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付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由大病统筹基金补助的比例由50%调整为60%。

待遇类型

门诊补助待遇标准

41

41

补助限额

1,000

1,000

结付比例

50%

60%

  (三)调整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1、增加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病种
  “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增设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

重性精神病门诊特定项目病种

41

41

精神分裂症

伴有精神症状的躁狂症

重症抑郁症

双向情感障碍症

偏执性精神病

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

×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

  2、提高老年性白内障门诊特定项目标准
  老年性白内障在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门诊特定项目费用限价由3500元提高到3800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费用限价为28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价为1000元。

老年性白内障门诊特定项目

41

41

费用限价

      3,500

     3,800

 
  二、生育保险
  提高部分生育保险单病种定额结付标准。

 

41

41

三类医院

二类医院

一类医院

三类医院

二类医院

一类医院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100

100

100

120

120

120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80

80

80

100

100

100

输卵管绝育术

300

300

300

不变

输精管结扎术

300

300

300

避孕药皮下埋植术

100

100

100

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

100

100

100

药物性流产术

300

300

300

330

330

330

人工流产

300

300

300

330

330

330

中期门诊引产

600

500

400

不变

中期住院引产

1700

1400

1000

2400

2100

1700

顺产接生

3000

2500

2000

3500

3000

2500

难产接生

3000

2500

2000

3500

3000

2500

剖宫产术

4500

4000

3000

4900

4400

3400

输卵管吻合

2000

2000

/

不变

输精管吻合

1200

1200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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