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员工:
根据国家2015年春节放假安排,中心2月18日至24日放假,为确保2月份的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即购房摊还业务)正常进行,原定于2月19日进行的还贷委托提取提前至2月15日。
年申报单位的申报时间由原来的最晚2月13日提前至最晚2月10日,扣款时间由原来的2月15日提前至2月11日,请各年度申报单位提前作好准备,及时申报且保证托收账户上有足够的扣缴金额。请原来14日至18日申报的月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至2月14日前进行申报。
请受此影响的参保员工及时自筹现金还贷,以免出现银行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