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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3 09: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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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园区社会保险登记证网上年检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加强园区社保(公积金)监督检察,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决定开展2013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登记证年检工作,本次年检将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进行。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二、年检范围
        在2012年12月底前注册登记的苏州工业园区辖区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有用工行为,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三、年检内容
        用人单位核对本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登记信息,在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对单位参保信息、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通过的单位中心将在其登记证上加盖年检章。
        四、年检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通过中心网站(www.sipspf.org.cn)登录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缴费客户端,查验、核对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所在地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如有变更可直接修改更新。
        (二)点击“公积金网上年检”,根据相关提示上传本单位2012年12月的在职人员名单(可以根据网站年检页面提供的模板格式制成EXCEL表格进行上传,第一列为身份证号码,第二列为员工姓名)。
        (三)中心根据用人单位上传的在职会员名单及时审核单位缴费及其他情况。
        (四)单位上传的在职人员名单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实际相符。
        (五)用人单位可在申报年检的七个工作日后登录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单位是否通过年检。
        (六)通过网上年检的用人单位可持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登记证(正本)至中心本部或各办事处盖年检专用章,网上年检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则需至中心本部或各办事处办理补缴等手续。
        本次年检主要针对单位自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另中心每年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审计,凡参保单位被列入第三方抽查审计名单的,以审计情况作为最终结论。
        社会保险(公积金)登记证年检咨询电话:62888222、62885710。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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