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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2 08: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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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购买商业医疗险的业务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2]2号)文件规定:园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可用于购买商业医疗险。从2012年6月18日起符合购买条件的参保人员便可通过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投保,相关业务提示如下:
1、购买条件
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可使用限额: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
使用限额
3000元及以上、6000元以下
1000元
6000元及以上
2000元
2、购买产品:
序号
保险公司
险种名称
被保险人范围
被保险人
年龄
保费
1
太保公司
吉祥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吉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以500元为一份
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出生5天-17周岁
以1800元为一份
2
国寿公司
国寿康福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康福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该产品以500元为一份
康福卡:主险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绿舟定期寿险;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绿舟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绿舟重大疾病保险
参保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
18-65周岁
该产品以500元为一份
 
3、购买流程:
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险,统一采用网上购买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1:参保人员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输入个人编号、公积金密码、公积金会员卡卡号信息,经中心确认符合购买条件的进入保险公司网站购买产品。
步骤2:参保人员通过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商业医疗险可购买产品特色,填写保费、险种、年龄、交费方式等信息进行保额测算,然后选择产品投保。
步骤3:经保险公司核保成功后,中心完成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扣款。太平洋寿险公司自扣款成功后即时生效保单,首年新保业务赠险于次月1日零时生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自扣款成功后统一于次日零时生效保单。
步骤4:保单生效后由保险公司生成纸质保单寄送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收到保单后签字确认。
4、相关规定:
在医保结算年度内(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购买商业医疗险,每人每年只能购买一次,并且只可选择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所购保单一经生效不得撤保,两年内不得退保。
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购买商业医疗险,可以为参保人员本人购买,也可为自己的直系亲属购买。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给本人或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将造成保险合同无效。
1、从2013年7月23日起,凡在2012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投保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相关期缴产品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符合规定的,可通过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续保操作。(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相关期缴产品的续保程序尚在调试中,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当年度内,参保人员存在可续保的商业医疗险产品时,根据“每人每年只能购买一次”的规定,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金额只能进行上年度购买产品的续保操作。待已购买的商业医疗险产品缴费年限到期以后,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重新选择购买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其他产品。
3、续保流程
进入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平台操作。(参照“新保购买流程”)
联系方式:
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65217115
网址:www.cpic.com.cn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95519;68076977
网址:www.e-chinalife.com
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2888222
网址:www.sipspf.org.cn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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