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上旬,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本年度(2012年7月-2013年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工作,个人账户结息共计5.1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13亿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0.12亿元,原公积金个人账户3.52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0.39亿元。
根据苏园公积金【2012】15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操作办法》的规定,各账户结息规则如下: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采用月积数法,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4.1%计息。
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储余额采用月积数法,当年度的结余额按城乡居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累计结余额按城乡居民三个月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6%计息。
3、住房相关账户存储余额采用日积数法,当年度的结余额按城乡居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累计结余额按城乡居民三个月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6%计息。
给付利息已分别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内,并登记于近期将发放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上,各参保人员可进行核对,或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个人账户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