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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1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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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申报缴费相关操作的业务提示

 
        一、关于缴费所属月份
        近期有部分单位在网上缴费客户端操作网上缴费时,误把所属月份为201107的缴费申报为201108。针对这种情况,特此提醒单位,目前网上缴费客户端的缴费所属月份默认为自然月当月,如单位要申报其他所属月份,需要在下拉框对应选择。在通过检验,点击保存按钮之前,该客户端也对单位申报的缴费所属月份、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有再次提醒确认,请单位仔细核对信息,如发现有误,请在点击保存按钮前及时修改。
        二、关于缴费凭证
        单位在扣款到账的5个工作日后,可至托收银行领取专用缴款凭证,甲乙类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乙类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款专用凭证(代收据)》。目前农行打印票据的窗口在中国农行(金鸡湖支行),地址是圆融大厦1楼(旺敦路与万盛街口)
        三、关于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申报
        若有乙类参保计划员工实际工资低于园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1800)或者高于园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1392)的,其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应另行申报,否则系统会默认为申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如员工实际工资为1500,其社保缴费基数应为180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1500;如员工实际工资为12000,其社保缴费基数应为11392,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12000。
        四、关于在途网上查询
        目前网上缴费系统中,年申报单位正常为员工进行了申报增加或基数调整后,可通过“在途网上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已经申报的数据记录,若对应数据的传输状态为“传输中”,则表示该笔申报已经上传成功。月申报单位操作了正常缴费后,也可通过“在途网上查询”查询缴费数据的传输和扣款情况,每笔缴费都会经过:传输中、托收中、已进账等过程,而已入库的单位缴费数据目前在“在途网上查询”模块中不再显示。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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