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园区公积金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苏园劳保[2010]21号),从2010年9月1日起,调整园区公积金A、B、C三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调整时间按缴费所属期从2010年9月起执行,请各公积金单位申报2010年9月公积金时,即按此政策执行。
园区公积金年申报单位,原申报的会员公积金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在2010年9月委托银行扣款时,均调整为按新的下限标准执行(1583元 /月),请各单位注意在扣款账户上留足相应的金额。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表:
参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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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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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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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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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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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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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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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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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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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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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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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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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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