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已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参保计划、缴费比例及缴费规则等也于7月1日同步执行,目前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申报缴费处于新老系统并行阶段,针对目前园区单位关心的相关问题,特提示如下:
一、 关于新的网上缴费客户端
在新老网上缴费客户端平行期间,单位缴交所属月为2011年6月前(含6月)的公积金,应仍然在老网上缴费客户端进行操作(该客户端最迟将在7月底关闭)。单位缴交所属月为2011年7月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缴费需在新网上缴费客户端上进行。该客户端安装程序已在公积金网站的下载专区中上挂,单位可自行下载安装。操作说明也已上挂网站新闻公告栏中,各单位在操作7月缴费前应认真阅读新公积金网上缴费客户端使用手册。
二、 关于网上缴费CA认证
如单位登陆网上缴费系统时系统提示“没有网上缴费权限”的,应确认本单位的CA证书是否已过有效期,是否需缴纳CA认证的年费。若单位已续费仍然出现以上提示的,应登录CA网站在线更新,在线更新的流程如下:
(1)插入数据证书(CA证书)
(2)登陆www.suzhouca.com,点击在线更新
(3)进入在线更新网站
(4)输入认证密码,点击登录
(5)数字证书在线更新完成
如仍有其他问题可联系CA数字认证中心:62885048、18962153701。
三、 关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上、下限如下表: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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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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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计划(含住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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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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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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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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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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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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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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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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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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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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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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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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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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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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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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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申报单位在操作所属月在2011年7月的网上缴费时,应严格按照此上下限标准实行。对于年申报的单位如原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在7月托收时,系统会自动变更为按新的下限标准执行。
单位缴交所属月为2011年6月前(含6月)的公积金,仍然按原公积金缴费上、下限标准执行。
特此提示。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