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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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 |
业务内容 |
无 |
适用范围 |
出国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参保人员、达退休年龄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亡故参保人员 |
政策依据 |
无 |
业务流程 |
01 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中心申请 02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参保人员的银行卡内 |
办理时限 |
无 |
办结时限 |
无 |
所需材料 |
(1)《医疗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外国人回国一次性提取,需提供就业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涉及部分代办业务,需提供本人签署的委托书(亡故提取除外)、双方证件及关系证明。 |
注意事项 |
无 |
办事地点 |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