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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业务名称
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一)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 (二)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政策依据
业务流程

01 申请人至园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登记,填写《个人申报就业登记表》并盖章

02 申请人凭相关材料至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中心开具参保登记成功的相关表格

03 申请人凭表格至税务窗口办理选档缴费

办理时限
办结时限
所需材料
1、省外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人员: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申报就业登记表》; 3、L1:《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可现场填写); 4、如原已在园区参保,需提供L7:《苏州工业园区参加灵活就业关系转移单》二份(可现场填写); 5、社保缴费年限证明(江苏省外户籍人员需提供)。
注意事项
办事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