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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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医疗保险转入 |
业务内容 |
无 |
适用范围 |
在苏州工业园区正常缴纳机关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
政策依据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
业务流程 |
01
办理渠道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个人业务、江苏医保云APP的“全国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02 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受理,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社保经办机构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03 中心接到转出社保机构发出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表及转移基金核对,办理转入手续。 |
办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 |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一个月机关医疗保险缴费且正常缴费状态 |
办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