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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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转入(大市范围外) |
业务内容 |
无 |
适用范围 |
在园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 |
政策依据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业务流程 |
01
申请受理
02
信息与资金转出
03
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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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 |
办结时限 |
11个工作日(不含异常处理时间) |
所需材料 |
员工本人向我中心提出办理转入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同一单位多名员工同时办理转入手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注意事项 |
仅适用于大市范围外(大市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 |
办事地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