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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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撤销 |
业务内容 |
无 |
适用范围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因后续无法办理完成贷款手续的,需撤销公积金贷款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业务流程 |
01 申请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02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 中心收取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会员 04 参保人员依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后续业务 |
办理时限 |
银行放款之前 |
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 |
1、《撤贷申请表》(申请人至中心现场填写)原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原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表》原件两份; 4、非本人意愿申请撤贷的,另需提供贷款银行或园区担保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需盖业务章)。 |
注意事项 |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撤销需在银行放款之前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撤销需本人提出申请 |
办事地点 |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