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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

业务名称
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已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园区居民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业务流程

01 园区居民至户籍地社区自愿办理

02 社区审核后,办理人员在系统操作后打印《苏州工业园区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03 社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社工委,并由其每月10月和25日前汇总转交至中心

04 中在每月15日和月底前对登记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反馈给社区

05 三个工作日后,社区打印中心审核通过的《苏州工业园区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送达居民

06 居民按“通知单”上规定时间到银行缴款,并将银行缴款单和“通知单”交还社区,社区复印一份缴款单并加盖业务章返还本人

07 社区将银行缴款单和“通知单”汇总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社工委,并由其汇总后转交至中心

08 中心财务结算科根据银行缴款单入账,录入中心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数据

办理时限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通过后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园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办事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