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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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折算转移 |
业务内容 |
无 |
适用范围 |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若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在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参照《苏州工业园区城乡社区基本老保险转移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折算转移手续。 |
政策依据 |
《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业务流程 |
01 申请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带好身份证原件至社区申请,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折算转移表》一式三份,社区将材料汇总后递交所属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所属社工委 02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社工委将申请材料整理汇总后,递交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03 中心审核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折算转移 |
办理时限 |
达到退休年龄前1个月 |
办结时限 |
无 |
所需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苏州工业园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折算转移表》一式三份 |
注意事项 |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社工委在代办折算转移前,需先办理居民养老的减少手续。 |
办事地点 |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