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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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人员办理免交手续 |
业务内容 |
《参保对象》 《筹资标准》 《参保登记》 |
适用范围 |
符合免交条件的参保人员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业务流程 |
01 符合免交条件的参保人员,凭相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至协办机构办理免缴费登记 02 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核定后,在办理申报缴费手续时向中心报备,经中心审核后方可确定免交资格 |
办理时限 |
无 |
办结时限 |
无 |
所需材料 |
1.《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2.《苏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3.《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 4.《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 5.《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 6.《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 身份证、户口薄 |
注意事项 |
无 |
办事地点 |
协办机构、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